昨晩,老媽説:如果從今天起,我一日儲十元,四年後,能到倫敦一遊嗎?
倫敦,老媽是去過的----往蘇格蘭去參加堂妹的大學畢業典禮的前後日子。往蘇格蘭前,我帶老媽去肯辛頓宮走了一轉,乘火車去過市郊的Lego Land.......。從蘇格蘭回倫敦,我、老媽、姑姐和堂妹一家,一起乘船觀賞倫敦橋etc,一起坐London Eye,一起去格林威治、白金漢宮、大英博物館..................。
老媽希望重遊倫敦,是為了要親身感受奧運的熱鬧氣氛,也希望彌補上次遊倫敦時沒乘過開蓬觀光巴士的遺撼。
願窮光蛋小草莓四年後也能稍富丁點,有財力帶兩老同遊倫敦兼觀看奧運的開幕典禮。如果弟妹、叔叔和表弟,我們數家能同遊就更好喇 !



